第四十五条

有效

当事人以及其他仲裁参加人参与虚假仲裁,或者教唆、帮助他人进行虚假仲裁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记入诚信档案,并可以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