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蚕种管理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五条有效本条例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浙江省蚕种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4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