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有效鼓励依托历史街区、码头古渡等景观,开发诗画江南游、古越风情游、丝绸文化游等特色旅游,推广传承戏曲、书法、茶叶、丝绸、青瓷、湖笔、黄酒等特色文化。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