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粮油流通安全条例/第四章 保障支持第三十三条已修改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粮油流通基础设施规划,加大对地方粮油储备设施建设和维护的财政投入力度,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粮油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以政府性资金为主投资建设的粮油流通基础设施,未按规定批准,不得擅自处置和变更用途。法规性决定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