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促进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结构,提升发展水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本市依法设立,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各类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