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已修改

鼓励出租汽车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鼓励采用新技术、新能源、新装备,加强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的应用,提升出租汽车管理服务水平。

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