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三条有效在本省管辖海域范围内使用特定海域不足三个月,可能对国防安全、海上交通安全或者其他用海造成重大影响的排他性用海活动,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本条例规定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