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条例/第七章 人才科创第三十九条已修改允许试验区按照不超过境内高于境外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的标准,给予在区内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紧缺人才补贴。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