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四章 保障措施第四十二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时,应当对列入县级以上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附属物采取保护措施。地方法规 · 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2月2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