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第五章 鼓励措施第三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清洁生产技术的研究开发以及示范推广、重点清洁生产项目的补助和表彰奖励等。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