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第四章 清洁生产审核第三十条有效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在审核完成后如实编制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并按照报告提出的实施计划,组织实施清洁生产方案。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