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中医药条例/第三章 中药保护与发展第三十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中药材资源和野生中药材物种分级保护制度,建立药用野生动植物保护名录,加强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