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第六章 运输与通信保障第七十三条有效突发事件应急期间,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当依法优化改进交通管控措施,优先保障运送应急物资、设备、工具、应急救援人员和受到危害的人员,并及时向社会发布路况和交通管制信息。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七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