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第三章 组织与人员保障第三十七条有效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应当发挥各自优势,引导、支持会员单位科学应对突发事件。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