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节 特别规定第二十四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医疗救治优势资源,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医疗救治联动机制,提高在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的紧急医学救援和应对处置能力。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