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老年教育条例第二十一条已修改鼓励老年教育机构之间开展协作,共建共享教学资源,实行优势互补,提高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益。鼓励和支持老年教育机构参加长三角地区合作,实现老年教育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建共享,推动一体化发展。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