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六章 自治县的社会事业第四十八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采取特殊措施,发展民族教育。自治县高中招生时,对少数民族考生适当放宽录取条件。各级各类学校应当积极推广使用普通话,对不通晓汉语的农村小学,可以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辅助教学。地方法规 ·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