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县的经济建设第三十一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发展城乡商品交易市场,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市场建设,发展山区集贸市场。地方法规 ·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