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县的经济建设和财政管理第二十五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对矿产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禁止无证开采。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鼓励各种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法开采矿产资源。开采矿产资源,应当照顾自治县的利益和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自治县内征收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留成比例,享受省、市高于一般地区的照顾,专项用于矿产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地方法规 ·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