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三条有效公民有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