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重点,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充分发挥丰富的森林、矿藏、水能和热区等自然资源优势,依靠教育和科学技术进步,加快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逐步提高各族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地方法规 ·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