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有效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根据散居少数民族的实际,培养和任用他们的干部,帮助他们发展经济和加强文化建设,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

自治县享受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各项补贴。

地方法规 ·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