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制定旅游规划,发展具有民族特色的旅游业。保护和开发树包塔·塔包树、迁糯佛寺、勐乃仙人洞、景谷大石寺等旅游景区、景点,开发传统民族特色的旅游工艺品。

地方法规 ·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