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第二节 特别规定第三十条有效客运经营者应当遵守客运安全规定和客运服务标准,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班次、目的地运送消费者,不得降低服务标准,不得超载、中途停运或者转运。经营者非因不可抗力造成迟延运送的,应当及时告知消费者,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或者退票;需要安排食宿的,应当妥善安置;造成消费者损失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约定赔偿损失。出租汽车(含网络预约)不得无故绕行远道,不得自行调校里程计价表。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