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管理,依法维护矿业秩序,保护矿产资源,促进矿业发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