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六条有效施工单位不得擅自调整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监理单位不得擅自调整监理人员;确需调整的,不得降低合同约定的资格资历条件,并经建设单位报质安监管机构备案。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