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第一节 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人第九条有效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在机动车前后的规定位置各安装一面号牌,不得倒置或者反向安装;不得安装伪造、变造的号牌;(二)汽车配备有效的灭火器具、反光的故障车警告标志;(三)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重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喷涂该车号牌号码二点五倍的放大牌号,放大牌号使用反光材料,喷涂的字体与号牌号码字体一致。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