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条

有效

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未按照指定路线、时间进行或者教练车乘坐无关人员的,对教练员处二百元罚款。

在实习期内驾驶禁止驾驶的机动车或者未按照规定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的,对驾驶人处二百元罚款。

饮酒后进行随车实操教学的,对教练员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