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有效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给予罚款处罚的,罚款数额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具体标准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者,应当坚持教育为主的原则,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