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第二十二条有效城市市区、县(市)城区公共停车场(库)、公交场(站)的建设应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与城市建设同步进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划和标准建设停车场(库),配建的停车场(库)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不得擅自停用或者改作他用。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