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第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监视、监测环境对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生长的影响,并采取措施维护和改善其生长条件。由于环境影响对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的生长造成危害时,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的生长环境。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3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