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七章 保障与监督第七十七条有效国家加强长江流域司法保障建设,鼓励有关单位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法律服务。长江流域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依法查处长江保护违法行为或者办理相关案件过程中,发现存在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将犯罪线索移送具有侦查、调查职权的机关。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七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