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六章 绿色发展第七十三条有效国务院和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长江流域港口、航道和船舶升级改造,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等清洁能源或者新能源动力船舶建造,港口绿色设计等按照规定给予资金支持或者政策扶持。国务院和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长江流域港口岸电设施、船舶受电设施的改造和使用按照规定给予资金补贴、电价优惠等政策扶持。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七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