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六章 绿色发展第七十一条有效国家加强长江流域综合立体交通体系建设,完善港口、航道等水运基础设施,推动交通设施互联互通,实现水陆有机衔接、江海直达联运,提升长江黄金水道功能。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七十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