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六章 绿色发展第六十四条有效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长江流域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长江流域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推进长江流域绿色发展。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