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章 对不良行为的干预第三十七条有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学校发现未成年人组织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应当及时制止;发现该团伙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