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州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生物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的获取与惠益分享制度,公平、公正分享其产生的利益。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获取本行政区域内生物遗传资源以及相关传统知识时,应事先征得相关单位和生物遗传资源以及相关传统知识权利人同意,并签署获取与惠益分享协议,确保生物遗传资源以及相关传统知识权利人和合作开发方之间能够公平公正地分享利益,协议应当报州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