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法规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法规解释作出后,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地方法规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