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尔塔拉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保护和改善博尔塔拉河流域生态环境,规范博尔塔拉河流域管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流域内绿色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博尔塔拉河流域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