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由市场主体依法自主决策的定价、内部治理、经营模式等事项。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