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七章 其他规定第六十条已修改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地方性法规案,在列入会议议程前,提案人有权撤回。地方法规 · 哈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7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