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六章 地方性法规解释第五十三条已修改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以及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书面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性法规解释要求。地方法规 · 哈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7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