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制定地方性法规应当遵循立法法规定的基本原则,符合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不得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自治区地方性法规相抵触。地方性法规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地方法规 · 哈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7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