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植物园条例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植物园的规划、建设、保护、管理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植物园,是指拥有活植物收集区,并对收集区内的植物进行物种保育、科学研究、科普教育、开发利用等活动的园地。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2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