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植物园管理单位应当对园内的古树名木、珍稀濒危植物等国家、省级重点保护植物进行登记、标识,建立档案并制定保护措施。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