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森林公园条例第九条有效申请设立省级、县级森林公园,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二)森林、林木、林地以及其他土地的权属证明材料;(三)可行性报告和森林风景资源景观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四)拟设立的森林公园管理组织的职责、制度和技术、管理人员配置等情况的说明材料。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2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