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经防治检疫机构鉴定,除治重大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需要砍伐林木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批准;防治检疫机构应当组织、指导有关单位、个人及时砍伐,给有关单位和个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补偿,补偿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