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风景名胜区纸质档案和电子图文档案系统,及时收集整理风景名胜区各类文件和资料,集中统一保管,确保档案安全完整。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