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三十七条有效违反本办法规定,新建民用建筑不修建或者少于规定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补建或者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可以并处应建未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工程造价百分之五的罚款,但总额不得超过十万元。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30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