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五十八条已修改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落实补助资金,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鼓励符合条件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地方法规 ·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